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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9 May 2008

  • 承諾

    多少人 多少幸福被搶奪 多少生活在一瞬間被埋沒

    一切變沉默 淚光在眼眶閃爍

    塵埃沾滿了失落 的輪廓 (情願是我)

    不必說 你們背後還有我 未來就是崎嶇也會陪你過

    一個你 一個我 扛起不需要脆弱

    前面越走一定會 越寬闊 (你還有我)

    誰人都會恐懼面對黑暗的角落 為了你我再苦也不躲

    我要你重獲 原來的生活 認定了這一輩子的承諾

    縱然山搖地破 也要安然渡過 

    有你有我 我要你重獲 原來的生活

    認定了這一輩子的承諾

Monday, 07 April 2008

  • 報親恩

    母親一生為你做的,你已報答了,是嗎?

    當你1歲的時候,她喂你吃奶並給你洗澡;而作為報答,你整晚的哭著。

    當你3歲的時候,她憐愛的為你做菜;而作為報答,你把一盤她做的菜扔在地上。

    當你4歲的時候,她給你買下彩筆;而作為報答,你將牆畫滿抽象畫。

    當你5歲的時候,她給你買了漂亮的衣服;而作為報答,你穿著它到泥坑裡玩。

    當你7歲的時候,她給你買了膠球;而作為報答,你用球打破了鄰居的玻璃。

    當你9歲的時候,她付了很多錢給你輔導鋼琴;而作為報答,你常常曠課並不去練習。

    當你11歲的時候,她陪你還有你的朋友們去看電影;而作為報答,你讓她坐另一排去。

    當你13歲的時候,她建議你去把頭髮剪了,而你說她不懂什麼是現在的時髦髮型。

    當你14歲的時候,她付了你一個月的夏令營費用,而你卻一整月沒有打一個電話給她。

    當你15歲的時候,她下班回家想擁抱你一下;而作為報答,你轉身進屋把門鎖上了。

    當你17歲的時候,她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而你卻抱著電話和你的朋友聊了一晚上。

    當你18歲的時候,她為你高中畢業感動得流下眼淚,而你卻跟朋友在外聚會到天亮。

    當你19歲的時候,她付了你的大學學費又送你到學校,你要求她在遠點下車怕同學看見笑你。

    當你20歲的時候,她問你「你整天去哪」,而你回答︰我不想像你一樣。

    當你23歲的時候,她給你買家具布置你的新家,而你對朋友說她買的家具真糟糕。

    當你30歲的時候,她對怎樣照顧小孩提出勸告,而你對她說:媽,時代不同了。

    當你40歲的時候,她給你打電話,說今天生日,而你回答:媽,我很忙沒時間。

    當你50歲的時候,她常常患病,需要你來看看,而你卻為你的兒女在奔波。

    終于有一天,她去世了,突然你想起了所有從來沒做過的事,它們像石頭般痛擊著你的心。


    如果母親仍健在,那麼別忘了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深地愛著她。
    如果她已經不幸永遠離開了你,那麼你必須記得,母愛才是天下最無私的愛。

Friday, 28 March 2008

  • 愛之深,不必責之切

    愛之深一定要「責之切」嗎﹖小心,要求太多以後,連愛都跟著被嚇跑。這個道理應用在親子、員工、情人之間都一樣,要求別人的時候,先問自己︰我的要求合理嗎﹖我愛的是凡人還是聖人﹖我自己是不是已經一百分?當對方變成我的一百時,我真的會比較快樂嗎?為了這完美的一百分,彼此又付出多少昂貴的代價!

         《性惡論》中有一句發人深省的話:「看到一個缺點很多的人,你只會討厭他的缺點;但看到一位品德極為高尚的人,你會因為學不來而完全憎恨他!」我們對和自己沒有關係的普通人,都會有這種反應,更何況當這個缺點很多或品德極為高尚的人,是我們喜歡的人時,反應更是強烈。因為愛而產生的許多化學變化中,「挑剔」是最普遍的症狀之一。當我們喜歡一個人時,對他的要求特別多、特別嚴厲。與其說是距離靠得愈近,看到得缺點愈清楚;不如說是愛得愈多,想掌控的程度就愈深入。

          「愛之深,責之切」多麼冠冕堂皇的說法,讓相愛的人以此為名互殘相傷。總要到血淚斑斑,才知道原來誰也沒有錯,錯只錯在愛上了挑剔的癮!對一個人的要求標準若前後不同,對方也會無所適從。剛開始熱戀的情人,其中一方在約會時,若以「記錯時間」為理由,遲到半個鐘頭,還會被稱讚說:「你呀!就是這樣迷糊得可愛!」關係穩定或結婚後,若遲到的情況依舊,鐵定被評為:「懶呀!懶得無藥可救!連這點小事都記不住,看你還能成就什麼大事!」還有些經過短暫交往之後宣告分手的戀侶,語帶遺憾地說:「我們做朋友好過做愛人!」乍聽之下,好像是個性不合出了問題;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做朋友」和「做愛人」要求的標準不同,後者顯然挑剔得多。當朋友在交往的態度上,偶有表現不如預期的地方,我們可能會勸告自己說:「唉!小事一件,算了!」但若出錯的對象是情人,可能很難獲得這麼寬容的對待。輕則免不了要被尖刻地指責一番;重則以「我們還是分手吧!」相脅。

          梭羅說過:「愛挑剔的人,就算身處極樂的天堂,也能挑出毛病。」挑剔對方,名正言順是為他好,希望他知錯能改,愈來愈完美。其實,是對現在的選擇沒有信心,對未來也沒有安全感,害怕自己栽在對方的不長進上。

          挑剔,也很容易變成習慣,藉此顯示自己比對方優越,讓自己一直想要佔上風。愛之深,不必責之切!小心,不要傷害彼此的感情。在行銷業務的訓練上,存在著所謂「會嫌貨的,才是買貨人!」的說法。你也一定有過類似的購物經驗,當決定採購一項不太熟悉的產品時,明明信用卡都掏出來刷好了,簽上大名之際,還頻頻問售貨員:「要這麼貴嗎?不會有問題吧?出了問題我找你喔!」有經驗的售貨員,最喜歡這種顧客,像是餓慌了的肥魚。這些嘴邊「碎碎唸」的動作,正露出「他對產品很有興趣;但對採購決策沒有信心!」的訊息,口中挑剔得愈凶,愈容易上鉤!會嫌貨的買貨人,也許在商場上暫時還可以勉強受歡迎。

          畢竟,金錢的交易,風險可以事先評估。但是,現實的生活中,感情的交流卻經不起言語挑剔的考驗。對鍾愛的人要求太苛,說了太重的話,自自句句都是很有殺傷力,甚至產生無法彌補的影響。有一次,我用傳真和某公司的同仁檢討生產及行銷的流程,因為心中些許失望,無意識地在用字遣詞上添了點火氣,我竟還自以為是地加上「愛深責切」等字眼。隔天,該公司的同仁打電話和我溝通時,語氣充滿「很受傷」的委屈。我才知道自己犯了很大的錯--以為對熟悉的人,彼此已經有深厚的信任基礎,就可以不顧禮貌地嚴格挑剔,忽略對方內心的感受。從此,我不斷提醒自己:愈是對喜愛的東西,愈是對親近的人,愈容易讓愛上了挑剔的癮。

          但就算挑剔得多麼高明,最終還是會傷害彼此的關係。愛之深,不必責之切。愛得再多,還是要記得保持美感的距離。

    轉載文章 (作者:佚名)

Monday, 17 March 2008

  • 快樂

    聽過一個公式

    快樂=金錢除以人的慾望。

    即係慾望係零,金錢係一蚊,都可以有無窮快樂。

    現實當然無可能啦。

    但人要快樂,一,增加金錢,二,減低慾望。

    點樣可以快樂一d,其實已係快樂了。

    知足常樂,唔俾慾望牽住走。

    人在世上,需要平衡感。

    清楚自己想要甚麼。追求和爭取。不論成敗。

    人生最快樂的時候,在於你愛的人同你講:真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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